2015不再有新债务 1MDB旧债需24年清还

 

(吉隆坡15日讯)一马公司审计报告指出,截至2015年10月,尽管1MDB集团已未再

有新债务,但其原有债务必须分期长达24年才可还清,即从2015年11月起,摊还总

值422亿6000万令吉,直至2039年5月。

 

该报告透露,一马公司集团虽拥有586亿令吉产业,但该集团也同时负上550亿令吉

债务,其中203亿1000万令吉还要是获得中央政府协助与担保。

 

 

报告说,根据摊还债务计划,该集团必须在2016年摊还48亿8000万令吉,2023年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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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147亿4000万令吉,直到2039年,则是缴51亿4000万令吉的贷款额。

 

报告指出,除此,1MDB每年都需要资金达15亿2000万令吉,从2015年11月至2024

年,以还清其他借贷。

 

此外,报告点出,该集团不仅欠债,还为伊斯兰中期票据(IMTN)背债,1MDB从

2016年至2023年,该集团必须承担90亿令吉的借贷开销,包括由1MDB承担的伊斯兰

中期票据(IMTN),每年必须承担价值2亿8750万令吉,直到2039年。

 

*2014年已欠逾418亿*

 

根据2014年3月31日财政报告,一马发展公司集团的8项内债和3项外债总额为337亿

1000万令吉,这不包括继承贷款(Inherited loan)。

 

报告说,一马公司也接管了11项总额81亿5000万令吉的继承贷款,这笔债务原本应

由独立发电厂(IPP)于2012和2014年承担的。这已造成该集团截至2014年3月31日

的借贷额达418亿6000万令吉。

 

不过,也因为该集团收购两家独立发电厂,令1MDB在2013年期间拥有的产业价格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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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363%,即从2012年的95亿3000万令吉,增长至2013年的441亿4000万令吉。

 

*集团管理局阳奉阴违*

 

报告指出,整体而言,该集团管理方式有欠理想,尤其1MDB董事局的指示,与管理

层执行能力有欠规律(tidak teratur)。

 

报告点出,该集团处理文件与记录方式无法令人满意,而且欠缺系统化。

 

报告也说。董事局在做出重大决策前,管理层却无法依时和提呈完整资料给董事

局,甚至越过董事局擅自做出决定。

 

同时,审计局也发现,该集团管理局在进行一些投资项目时,没有完全服从,甚至

违背执行董事局给予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