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孩打伤女儿眼 老爸杀他被判死

中国浙江省温州瑞安市的隆山实验小学,去年9月发生家长“以眼还眼”,持刀杀死小学生的案件。

早前报导,一名36岁的林姓男子,因为不满就读小学4年级的女儿,一只眼睛被男同学打伤,去年9月愤而闯入校内,把9岁的叶姓男童用刀捅死。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五(1日)宣判,被告林男被依“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表示,被告林男的女儿于去年9月19日下午,与9岁的叶男发生争执,林男的女儿更因而被叶男“打伤眼部”,事后林男因为叶男拒绝公开向他的女儿道歉,因而萌生报复的念头。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两天后,林男于下午4时许,携带事先准备的水果刀,闯入叶男就读小学,并将叶男带到男厕所后,用刀猛捅,导致叶男颈、背受到重伤,送医不治。

林男事后自行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到达把他逮获。而经鉴定,林男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缓解期(经治疗,临床症状消失),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法官认为,林男持刀故意杀人,且致人死亡,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林男案后自首,但由于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故决定依法严惩。

↓↓相关新闻↓↓

 

女儿被欺负 爸刀杀男童 “我只是躯壳杀了人”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北京25日综合电)早前报导,浙江一名男子因女儿被男同学打伤眼,怒用水果刀杀害10岁男童,他在庭上自辨:“我承认,人是我这个躯壳杀的,但我的灵魂没杀人”。

2月25日下午,在经过整整7个小时的审理后,法官宣布浙江瑞安男子杀害女儿10岁男同学一案休庭。

法庭上,检方指出,案发前一天(2018年9月20日),被告林某某为完成杀人举动,特地到五金店购买杀猪刀。

当时五金店老板问他买来做什么,他说买来“杀猪杀羊”。但因五金店内没有杀猪刀,他又转而改成水果刀和美工刀。

“当时没买到杀猪刀,脑袋里面就听到有人说,一定会买到杀猪刀的。”被告林某某说。

后来,回家后,李某某发现买回来的杀猪刀“不太合适”,干脆选用了家里的另一把手柄为棕色的水果刀。

到了学校,林某某将死者小叶带至厕所,摸出刀来。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当时他想跑,我就顺势划了一刀,也不知道划在胸口还是脖子上……”被告林某某称,当时他听到死者小叶呼救,“可可(化名)爸爸,我再也不敢了……”但他脑袋一片空白,他只记得孩子倒下后,他用左手又猛戳了孩子数刀。

事后,他自己打电话报警。“我希望报警后能得到宽大处理。”林某某说。

被告的辩护律师说:被告是三级精神残疾人,案发前及案发中,对自己行为无法控制,且自知力不强,有危险性,应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范围。

双方为此进行了长久的辩论。下午16时左右,法官宣布休庭。

对于自己涉嫌杀人一事,被告林某某在法庭上则辩称,“我承认,人是我这个躯壳杀的,但我的灵魂没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