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藏情色照及視頻 印青罰7000令吉 或坐牢1 年代替。

庭警将被告押走。

(怡保30日讯) 手机藏有[色.情]照及视频,印裔青年周五在怡保法庭面控俯首认罪,被推事判处罚款7000令吉或坐牢1 年代替。

怡保第1 (刑事)推事庭推事茜蒂哈菲查在被告通过翻译员认罪之后,判决被告罪名成立。

被告拉威(34岁,厂工),控状指他于2016年9月在怡保阿里必济路的1间廉价酒店内,被揭发其使用的蓝色oppo手机藏有[色.情]照片及视频,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292项条文(拥有猥琐物品); 罪成可被判处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为伊娜朱丽扎及被告代表律师为政府援助局律师章美云。

马来西亚法律:用手机自拍[裸·照][色.情]片将被判三年

马青总团法律局主任颜炳寿4日提醒公众人士,若任何人的手机内存有[色.情]短片,无论是自拍、储藏或传送,一旦被发现及被法庭定罪,在刑事法典292条文下,可被判3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据《星洲日报》报道,颜炳寿提醒公众人士,在刑事法典293条文下,若把[色.情]短片或资料传送给20岁以下的人士,刑罚会比292条文更重,即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4日针对一些[色.情]或不健康的手机自拍短片广泛流传一事,受访时发表谈话。

有条文惩罚滥用手机者

颜炳寿说,通常警方会引用刑事法典292条文来惩罚那些滥用手机者、手机内具有[色.情]短片者或传送[色.情]短片者。

“其实政府较早前通过的多媒体法令及2002年电检法令都有条文来对付滥用手机者。”他表示,自拍[性.爱]短片已成为了新的社会现象,部份“男女主角”会认为该行为是前卫的做法,更因而感到自豪。

颜炳寿说,单靠法律行动来对付滥用手机者,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重要的是父母应该多关注孩子的举动、关注孩子受什么影响,并灌输适当的性知识予孩子。”

他呼吁政府,政府也应该关注该问题的衍生。

杨映波:自拍[裸·照]传送是罪行

另一方面,大马律师公会主席杨映波表示,若自拍[裸·照]后再传送是一种罪行;但若自拍而自己收藏,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杨映波4日针对小情侣自拍露骨短片流入社会之事宜接受传媒的询问时指出,虽然以法律行动来制裁犯罪者是可以减少问题,但最终还是要从教育着手。

询及引用刑事法典292条文来对付滥用手机者的刑罚是否太轻,他说,自拍[裸·照]后再传送的风气算是伤风化,却没有直接伤害到别人。

“我并没有说,自拍[裸·照]是正确的行为,但与其他罪行的轻重相比之下,以该刑事法典来惩罚犯罪者,已是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