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男子接罚单 父母骂交警:他还是个孩子!

广东顺德这名31岁男子因使用假驾照被交警开单处罚,其父母到飙骂交警,”他还是个孩子!为啥罚那么重?”让当地交警大摇其头。

据《观察者网》引述广东顺德公安局微博发文指出,4月17日一辆挂”鄂F”号牌重型牵引车行经佛山至顺德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截停检查时发现司机驾照模糊不清,经电脑系统查出是假驾照,司机本人辩称有驾照,但透过身份证号查询发现其驾照早已因重大违规被注销。

报导说,这位31岁陈姓驾驶人所持假驾照是以100元人民币购自网路,因此被依规定以伪造驾照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及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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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隔日该驾驶人由其父母陪同到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时,其父母面对警方时情绪异常激动,质问警方:”你们太过分了,他还是个孩子,才31岁!你们为什么罚那么重?”让警察人员当场傻眼。

 

 

 

太岁罚单上动土 粗口签名被罚8000!

 

(芙蓉3日讯)在警方罚单上以粗口“PxxxMAK”字眼签名的男子,今日在阻止公务员执行公务及在罚单上以粗口签名两项罪名下,被控上芙蓉推事庭,结果共被判罚款8000令吉。

被告是在不同的推事庭共面对两项控状,两名推事分别是马云尤索夫及V娃妮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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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诺依祖安(35岁,技工)面对的首项控状,是指他于今年4月28日凌晨2时10分,在新那旺区在警方发出给他的罚单上,以粗口字眼签名,涉嫌羞辱警员莫哈末菲道斯,触犯刑事法典第509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控状指被告在同样日期、时间及地点,企图阻止公务员执行公务,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不同推事庭上面控,副检察司分别是乌米阿米拉及吉婉考尔,而被告首宗控状的代表律师是伊娃娜莎吉娜。

在首项控状中,推事判处被告罚款4500令吉,如无法缴付,则以监禁8个月替代;在第二控状中,推事判处被告罚款35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监禁4个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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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事发时是因没系绑安全带而接获警员发出的罚单,不过,被告竟以粗口“PxxxMAK”字眼在罚单上签名。

发出罚单的警员也在罚单上的右上角,打上星星标记,注明“biadap”(无礼)。

被告没有系绑安全带而被警员开出罚单,结果在罚单上以粗口字眼签名。(档案照)